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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公安局开展清理整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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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09: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可爱儿 于 2015-10-30 09:41 编辑

         近两年,微信已经逐渐成为人们交流的主要即时通讯工具,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是微信的一个服务插件,主要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开展公众信息服务,其特点为操作简便,传播迅速,社会影响广泛,一些人借助微信等移动即时通信平台向公众发布不良或违法有害信息,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和危害公共利益,引起了网民的不满。近期,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为深入落实《赤峰市清理整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权益不受侵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搜索,逐一摸排。全面搜索宁城县境内微信服务平台,并统计入册;摸清重点平台的联系人基本情况并掌握平台开设运行情况;摸清单位开设的公众信息平台发布信息情况,掌握具体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二是加强宣传,提升网络正能量。积极利用各种渠道重点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禁止通过即时通讯终端、计算机系统发布传播谣言、暴力、恐怖、欺诈、色情信息等违法信息的相关规定及处罚措施等内容、传授网络安全防范措施、揭露各种网络骗局、引导网民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共同抵制网络上不良信息,提升网络正能量,切实保护网民根本利益。

      三是加大力度,集中清理。加大对涉及本地的重点微信公众平台巡查力度,检查是否存在淫秽色情、暴力凶杀、制售假证等违法有害信息,将粉丝超过3000人的微信公众平台做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7*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防有害信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传播。

     截至目前,宁城县公安局已摸清全县重点微信公众信息平台共65家,现已展开备案工作,并积极向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者宣传法律法规,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者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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