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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放大招:身份证报失后将即时失效 无法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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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3: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半边天 于 2016-10-14 13:40 编辑


10月6日,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走访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营业网点,调研贯彻落实8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情况,并与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座谈交流。针对银行工作人员反映的在开展人证一致性核查工作时难以辨别身份证是否失效,以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丢失被盗身份证容易被冒用等问题,黄明指出,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黄明现场观摩了银行窗口人员开展人证一致性核查的工作流程,并详细询问了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的有关情况,对中国银行严格落实8部门公告、依法履行核查责任等予以肯定。他要求公安部有关部门要加快与银行等用证部门的系统对接服务工作,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他强调,营造安全规范的居民身份证使用环境,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是关键环节,要提升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依法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有效防止身份证被冒用行为。
  座谈会上,黄明与银行工作人员围绕进一步做好人证核查工作,就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作用、加强机读设备和人像、指纹比对应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他指出,建立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是公安部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推出的又一项服务广大群众、确保居民身份证使用安全的改革措施,将为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提供重要的辅助手段。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
  黄明表示,近年来,公安部持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着力解决户口身份证错重假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大力推动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落实核查责任,建设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形成了对居民身份证安全使用的闭环式服务管理。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深化与社会各用证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冒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健全对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用证单位的责任追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增强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群众可随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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