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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夫妇心生贪念成敲诈勒索案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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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9 19: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在亲戚的份上给5000私了,要不我就报警,你孩子蹲进去儿媳妇就得黄了。”近日,宁城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敲诈勒索案,盗窃案中的被害人李某水夫妇,因一时贪心,成了敲诈勒索案的被告人被判刑。   
   2016年7月31日上午,吕某枫趁宁城县天义镇某社区亲戚李某水家院门、屋门未锁之机,进入其卧室,盗窃人民币1100元。7月31日上午,李某水、张某云夫妇发现家中被盗后,经查看监控录像认定系吕某枫所为。二人遂于2016年8月1日下午来到吕某枫父亲吕某家,前去索要失窃钱款。夫妇俩见吕某家有钱,一时起了贪念,以不给钱就向公安机关举报相要挟,向吕某索要5000元私了。李某水于三天后在吕某工作的村卫生室取回5000元。扣除被盗钱款1100元,李某水、张某云夫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吕某枫之父吕某多索要3900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和单处罚金刑。一念之间,触犯刑法的夫妻二人由被害人变成被告人,二人为贪心付出了惨痛代价,追悔莫及。
    警  示:当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行解决、私力救济应注意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动歪心思,贪小便宜,一旦触犯触犯法律法规,必会受到法律追究,到时则后悔也来不及了。(周艳玲   李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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